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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官宣为最大问题后,“遏制执行案件增量”也被提出了

作者 :颖梓 2024-07-09 06:08:33 围观 : 评论

今年的两会上,“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不仅写进了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要数据两篇报告中,而且在3月7号的“人民法院报”上的《做实“公正与效率”的中国方案》的头版文章中写到,“不止株洲中院,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最大难题”。“诉讼爆炸”、案件井喷日益突出并发展为常态。“

此前的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也提到,不可否认的是,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的这些难题,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法庭目前人案矛盾日益加大,对于这些问题的有效破解还是有所影响。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线解读了人民法院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应当认识到,诉讼绝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更不是最佳手段。”,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2023年,全国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量已高达357件。“这就意味着,全国法官一年到头不休息,平均每人每天都得办结一起案件。这无疑是巨大的现实压力,需要我们认真面对。”,这些旨在化解案件增量的内容,出现了接受访谈的周加海谈话内容中。



可以作为证明的是,4月22日,最高法院发布的2024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下降比例被作为突出数据进行重点列出,达到了跟结案数据同等的作用。与之对应的是,“山东、北京、西藏、山西、天津等地收案增幅较大,诉源治理仍需常抓不懈”,被通告予以了重点展示“批评”,其他的收案降幅明显地区,则点名“表扬”。





与之相对比的是,最高法院的发布2019年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数据中,全国法院新收案件、审执结案件总数增加数量及比例,都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被解读为“充分展现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稳中有进、优质高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对比可见,每年新增审判执行的案件数,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追求目标、业绩展示,形成的“案多人少”、司法资源不堪重负,反而被视为影响司法审判质量提高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且通过考核导向、排名通报等形式,要求各地法院采取措施遏制案件增量。实现了案件数同比下降的法院,纷纷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如此的导向之下,相信近些年但凡进行过司法诉讼的当事人、律师都应该感受的到,旨在压缩案件数量的各种举措,已经落实到了司法诉讼的各个环节。不久前,网上流传的一律师总结的“某个案件的一生”的朋友圈截图,其中令人质疑必要性的诉讼环节,无不为了尽可能在压缩案件增量而设置,给当事人造成的诉讼繁琐及成本增加,只有进行过司法诉讼的才知道。



这么说吧,现在很多案件立案前的等待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审判周期。除了各种理由包括案件诉讼材料的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不予立案、推迟立案之外,更有很多的直接是没有期限、没有回应的等待。

例如,有律师写到,自己的案子各种理由驳回了七次,调解转诉讼一直在路上等等,立案难不只是在排队;今年3月中旬,我问在某县的一个案子,屡次催问转诉讼了吗?工作人员回复是,排到去年11月份的案子了,再等等......

遭遇如此的,法院人员也是一脸的无辜,考核要求的如此,他们也没有办法;遭遇如此的,即便到上级法院投诉的,回复也是可以催办,但再无下文。网上那些保证委托他们诉讼可以七天内立案、十天内要回款的,都是骗子!

当考核指标被用于了案件增量的控制上,传导到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法律业者身上的,就是立案难,而且随着指标考核的越来越严厉,各个法院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挤压的案件越来越多,立案会越来越困难,立案周期越来越长。

烟语君亲戚的执行案子,2023年10月9日网上立案通过的,屡经包括信访在内的催办,终于在7月份刚刚立案,历经了年底不立案、半年考核不立案的两轮压案不立。有律师在朋友圈发表:某中院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已达成一致,只待异议复议结果确定权利义务。异议复议半年多,终于有了结果,6月底中院为了结案率,把案件指定到某基层法院了。案件移送、另行立案,又不知猴年马月了。

2024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情况。会上,执行案件“人案矛盾不断加剧”、“遏制执行案件增量”被正式公开提出,并提出了一些列的下一步解决方法。详见《最高法院:终本案件“雪球”越滚越大,导致执行的“车”越拉越重,法院将有这些举措》一文。

其中提到,近年来,执行案件持续高速增长,与2012年相比,2023年收案增长281.01%,结案增长295.78%。在人案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一些案件的执行工作难免会有执行周期长、质效不高的情况......

目前,终本库的“雪球”越滚越大,每年都在以一定速度增长,导致执行工作的“车”越拉越重。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终本制度的作用发挥,既要考虑将有限的司法资源主要用于攻克“执行难”,确保绝大部分案件得到高效执行,同时要给“执行不能”案件出路。今后要区分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避免把存在“失能”情况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解除惩戒措施,促使其回归市场。

参照为了解决“人案矛盾”给司法诉讼带来的实际影响,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各地法院为了应对执行案件“人案矛盾”、“遏制执行案件增量”的工作要求及背后的考核目标,肯定会出台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又将给案件当事人、法律业者带来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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