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作者 :露玉 2024-07-03 00:00:04 围观 : 评论

【基本案情】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被告人郭某,系上海利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资金交易员;被告人王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

利某公司系从事债券市场投资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20年1月至10月,郭某多次利用担任利某公司资金交易员的职务便利,在对利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所投资债券进行账户间平移调整过程中,伙同其丈夫王某通过虚增交易环节、低卖高买的方式进行债券撮合交易并从中牟利。其间,王某根据郭某提供的交易信息,通过他人寻找多家做市商及第三方债券投资账户“中某信托”,将利某公司指令郭某通过一位做市商从A账户卖给B账户的债券,拆分为先通过一位做市商低价从A账户卖给中某信托,再通过另一位做市商高价从中某信托卖给B账户,将交易价差截留在中某信托账户;郭某通过瞒报交易环节和做市商信息、修改真实交易数据等方式,向公司隐瞒交易价差。二人使用上述手段完成过券交易26笔,通过中某信托账户截留资金人民币602万余元,除支付代理费190余万元外,其他资金转入郭某、王某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股票、汽车、日常消费、个人存款等。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刑事诉讼过程】

2021年2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以郭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6日,黄浦分局以郭某、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起诉。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郭某、王某均辩称通过撮券交易获利系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并无侵占利某公司基金财产的主观故意。针对犯罪嫌疑人辩解,经补充侦查,多位做市商、利某公司均证明正常账户平移交易均是通过一位做市商在账户间直接交易,除手续费外,私募基金无其他支出;利某公司是按正常流程下达的直接平移交易指令;中介人员证明王某为避免被中间商发现虚设交易环节,有意要求分别选择两个中间商完成交易;电脑原始记录和上报公司报表证明,郭某篡改了真实交易数据;银行资金转账记录证明涉案资金均被郭某、王某个人使用。检察机关认为,上述证据证明,郭某、王某内外勾结,利用郭某交易员的职务便利,在正常交易流程外通过虚增交易环节、低卖高买的方式开展不正当交易,将私募基金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2022年1月30日、8月1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郭某、王某构成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案件办理期间,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向利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就该公司对日常投资交易内部管理缺失的情况提出加强风控与合规管理的建议,利某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豪仕法律网███████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2022年6月14日、10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某、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对郭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利某公司。两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HTTP://WWW.79110.net███████████████████████████东方金报网

1.在投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私募基金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数额以私募基金实际受损失数额计算。为投资人进行股票、债券投资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业务,管理人员除约定的管理费用外,不应从中获取任何其他利益,对于使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与私募基金开展不正当交易,将本应归属于私募基金的利益输送至个人的,其实质是截留私募基金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郭某、王某利用郭某担任私募基金债券交易员的职务便利,通过实际控制“中某信托”账户与私募基金进行人为增加的对手方交易,低卖高买截留本属于私募基金的利润归个人所有,系侵占私募基金管理人代为管理的资金,构成职务侵占罪。

◐◐◐◐●☛█▼▲◐◐◐◐●☛█▼▲◐◐◐◐●☛█▼▲HTTP://WWW.79110.net███████████████████████████东方金报网

2.全面收集证据,准确区分为投资人利益开展的正常投资与为个人利益实施的不正当交易,做到依法认定、不枉不纵。私募投资基金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产品,以受托权限和忠实勤勉义务为核心。办案过程中,应全面收集投资人合同授权、私募基金管理人对行为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市场上同类交易正常交易流程、行为人向单位上报的交易数据、涉案资金最终流向等证据,以证明行为人究竟是开展符合合同约定的正常投资交易还是通过开展不正当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

3.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私募基金在服务理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私募基金行业良莠不齐、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也客观存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私募基金案件时,应及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助把脉分析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经营,通过源头治理预防犯罪、防范风险,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又一起拍照引发的律师与法警冲突,法庭休庭期间究竟能不能拍照?
    又一起拍照引发的律师与法警冲突,法庭休庭期间究竟能不能拍照?

    今天,一段发生在某法院审判庭内女律师跟法警们之间的拉扯对峙的59秒的视频在网上传播,不少的自媒体都在对现场情况进行讲述,众多的律师纷纷发布视频、撰写文章分析其中的法律规定,关心女律师的后续遭遇。根据众多自媒体陈述及现场视频反映的情况,今天(7月2日)上午一刑事案件开庭中,辩护律师对出庭检察官的出庭资格提出了异议,要求查看《出庭通知书》,审判长宣布律师有异议庭后可以拍照复制。休庭后,律师要求复制,...

    2024-07-03 06:00:47
  • 电商短视频卖货使用未经允许网红直播视频片段构成“声音”人格权侵权
    电商短视频卖货使用未经允许网红直播视频片段构成“声音”人格权侵权

    基本案情:原告辛某某诉称:其为当红直播电商主播,在直播电商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姓名(含昵称)、肖像、声音均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2022年12月,辛某某在浏览短视频APP时发现龙某某在其运营管理的短视频账号中发布大量含有辛某某姓名、肖像、声音的直播切片,并且内附视频同款商品链接或在直播切片内提示用户前往龙某某的APP橱窗内购买视频同款商品。辛某某认为,龙某某未经授权或同意,擅自在其运营管理的短视...

    2024-07-03 00:00:06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郭某,系上海利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某公司 ,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资金交易员;被告人王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利某公司系从事债券市场投资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20年1月至10月,郭某多次利用担任利某公司资金交易员的职务便利,在对利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所投资债券进行账户间平移调整过程中,伙同其丈夫王某通过虚增交易环节、低卖高买的方式进行债券撮合交易并从...

    2024-07-03 00:00:04
  • 律师开办律所半年亏损严重,现在还值得开律所吗?
    律师开办律所半年亏损严重,现在还值得开律所吗?

    近日,有律师发文称,自己跟另外两名律师合伙开办律师,由自己担任律所主任全部出资,没想到半年后发现,支出了38万,而收入仅2.13万元(因不知道发帖人的意见,也就不实名说出处了,如果想实名的话,可以留言告知)。文中说了收支情况:2023年11月租下写字楼,400平年租金33万2024年4月份办下律所的执照,如此算下来,半年房租16万多、装修及家具15万多、网站推广费4万、行政人员及财务运营等费用近...

    2024-07-02 06:00:51
  • 电子数据如何认定原件等,最高法院民一庭证据问题的6个解答
    电子数据如何认定原件等,最高法院民一庭证据问题的6个解答

    一、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2023修订)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当事人陈述;另一种观点是认为属于专家证人或准用鉴定意见规定。我们认为,专家辅助人意见应当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当事人陈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

    2024-07-02 06:00:49
  • 武*学府豪庭项目开发商违约业主起诉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
    武*学府豪庭项目开发商违约业主起诉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

    武*学府豪庭项目开发商违约业主起诉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 案件案号:(2023)南仲裁字*号裁决书。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在征求我方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该真实案例,以供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参考和学习,以下案件劳动者名称均用简称代替。 【当事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叶某 申请人代理律师:叶霖,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广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天公司),住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帽...

    2024-07-01 12:00:09
  • 潍坊地区超过退休年龄认定为工伤,工亡赔偿近百万元案例分享
    潍坊地区超过退休年龄认定为工伤,工亡赔偿近百万元案例分享

    本案系在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的一名清洁工,在工作时被一辆货车倒车时碾压身亡,这名清洁工的年龄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山东高速把服务区的经营权承包给了嘉兴市凯通投资有限公司,所以我们申请工伤认定时,就以凯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工伤认定的主体。虽然员工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在本案中我们依然获得胜诉,人社局和法院都认定属于工伤。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又上诉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7-01 09:19:15
  • 法院进入半年考核加班季,对你的案件诉讼产生影响了没有?
    法院进入半年考核加班季,对你的案件诉讼产生影响了没有?

    以往,每到年底的12月份、11月下旬,各个法院就进入了加班季,主要工作就是加班加点的结案。与之对应的反映到当事人层面的是,每到年底就进入了不立案期。于是,每到年底,纷纷有律师、当事人呼喊着遭遇了“立案难”。不知道从何时起,法院改变了考核办法,除了每月通报主要审判、执行指标排名外,以前的年底考核变成了半年考核。每到临近半年期临终的6月初,各个法院的审管办就开始通报全院指标与兄弟法院指标排名情况、本...

    2024-07-01 06:12:06
  • 遭遇纠纷求助无门时,当心被声称能帮你法律维权的“骗子”盯上
    遭遇纠纷求助无门时,当心被声称能帮你法律维权的“骗子”盯上

    俗话说,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当你正被顽疾折磨求医苦难时,当心要被医疗骗子保健骗子盯上,当你正被法律纠纷困扰求助无门时,当心要被诉讼骗子维权骗子盯上。打着“医学专家”名号宣传的,未必就是真正的医疗专家,打着“专业维权”名号宣传的,未必就是真正的法律人士6月29日,“江西公安”发布了一则内容来源“东湖公安”的“法律咨询反被骗!多名'律师落网'”的案件报道,真的有必要让更多的需要法律帮助的...

    2024-07-01 06:12:04
  • 最高法院裁判:没有转账凭证的大额现金借款,如何审查证明标准
    最高法院裁判:没有转账凭证的大额现金借款,如何审查证明标准

    裁判要旨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如原告(出借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标准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

    2024-07-01 06: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