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担保”也会“过期”?

作者 :蔚彤 2024-10-13 00:00:06 围观 : 评论

多人知道“担保”有风险,却不知“担保”也会“过期”。“担保”的“保质期”叫“保证期间”,近期,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吴律师为您分析。
案情简介


  2010年,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向刘某借款10000元。在多次催讨后,2020年1月13日,陈某向刘某出具借条,借条上载明:“今借到刘某现金壹万圆整,2020年还伍仟,2021年还清。借款人:陈某。”李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因陈某未按约定还款,2024年6月,刘某将陈某、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原告刘某要求被告陈某清偿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担保人李某仅在借条上签字,未明确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中明确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故保证期间为2021年12月31日起六个月。借条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应推定为一般保证。刘某未在保证期间内对陈某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取得对陈某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后,在保证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起诉时,保证期间已过,故李某无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法院遂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刘某清偿借款1万元,并驳回原告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吴律师提醒您,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取得对债务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后,在保证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或取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也规定了先诉抗辩权的四种例外情形。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
  即使有“保证”存在,债权人仍需积极主张权利,不要躺在权利上睡觉。法律赋予出借人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权利,但同时也对权利人作出了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要求,因此,借条上有了担保人的签字之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只有正确、及时地行使权利,才能多一份保障。

相关文章

  • 为民营工业企业saas软件基础数据集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民营工业企业saas软件基础数据集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近期,律师团队为民营工业企业的SaaS基础数据集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已将申请材料递交数产中心。张晓晗律师团队在数据资产化服务领域与多家专业机构合作,以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专业服务。以下是其合作的专业机构及合作案例:合作的专业机构● 大数据交易中心数商单位:张晓晗律师团队入驻大数据交易中心数商单位,融入数据交易生态,为企业提供数据合规治理、数据合规体系搭建等服务。● 数据交易所:团队拥有...

    2024-10-13 00:00:08
  • “担保”也会“过期”?
    “担保”也会“过期”?

    很多人知道 担保 有风险,却不知 担保 也会 过期 。 担保 的 保质期 叫 保证期间 ,近期,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吴律师为您分析。案情简介 2010年,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向刘某借款10000元。在多次催讨后,2020年1月13日,陈某向刘某出具借条,借条上载明: 今借到刘某现金壹万圆整,2020年还伍仟,2021年还清。借款人:陈某。 李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条上...

    2024-10-13 00:00:06
  • 分公司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案情简介2022年11月,陈某与某企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分公司向陈某提供网络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陈某支付设备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合同签订后,陈某如期支付相关费用。2023年6月,分公司与陈某达成《合同终止协议书》,约定提前终止服务,今后不再履行,退款方式为陈某邮寄退回第一批设备,分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陈某退款10...

    2024-10-13 00:00:04
  • 因法官接待态度差,当事人去派出所报警
    因法官接待态度差,当事人去派出所报警

    2023年7月19日13时许,报警人李某到上海静安分局共和新路派出所(距离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的派出所)报警:其今天上午在二中院开庭,庭审结束后发现两份关键性证据遗失,经联系主审法官,法官表示证据在对方当事人手中,法庭质证结束后未归还报警人。后法官表示可让对方通过邮寄的方式归还这两份证据原件,报警人表示不认可。且法官在与报警人沟通过程中态度差,不耐烦,且明显偏向对方当事人。因此前来派出所报警...

    2024-10-12 06:10:27
  • 法院案例: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追偿
    法院案例: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追偿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了理赔,随后向车辆驾驶人进行追偿。法院会支持吗?基本案情2022年11月20日,刘某无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东升酒店前路段时,将由西往东横过道路的行人齐某撞倒致其死亡。经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及时进行避让,并未取得驾驶证,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2023年1月12日,受害人齐某家属文...

    2024-10-12 06:10:25
  • 锂电池产品伪报、瞒报的法律风险
    锂电池产品伪报、瞒报的法律风险

    锂电池产品伪报、瞒报的法律风险 原创:丁自勇律师,时间:2024.10.11 【关键词】锂电池 危险货物 伪报、瞒报 处罚 【真实案例】2024年6月26日,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蛇口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4)14020000xxxx号)处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年5月29日15:00时,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货物托运人 xxx公司...

    2024-10-12 00:00:04
  • 2024《刑事审判参考》:抢劫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何认定
    2024《刑事审判参考》:抢劫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何认定

    2024《刑事审判参考》:抢劫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何认定刑事实务 2024年09月13日 14:43 江苏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38集(第1569号),2024年4月出版。作者: 付想兵,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商登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解决问题: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财产犯罪的对象?如何确定虚拟货币的价值? 如何处置涉案虚拟货币?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财产犯罪的对象、涉案虚拟货币价值如何认定...

    2024-10-11 09:24:04
  • 司法办案,究竟以法律规定为准,还是以考核标准为准?
    司法办案,究竟以法律规定为准,还是以考核标准为准?

    10月8日,“南方都市报”发了一篇《擅用校友信息伪造案件并自行调解?河北一法院公职人员遭举报》的新闻报道,奈何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但其中的报道内容,确实令人值得警惕和深思。根据该报道,有实习律师在帮当事人网上立案时,意外的发现自己本人和自己的同班同学也成了某法院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的诉前调解案件当事人,而这是其本人和同学根本不知道的事情。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根据举报材料,“截至9月28日上午,已发...

    2024-10-11 06:09:10
  •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协议约定不得起诉的,无效!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协议约定不得起诉的,无效!

    裁判要旨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以司法救济解决纠纷的基本权利,是当事人启动和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当事人有选择诉与不诉的权利,但不能事先通过约定来排除诉权。协议中“不得起诉”的约定已经超出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处分的诉讼权利的范围,属无效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民再32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某明。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2024-10-11 06:09:08
  • 和前妻睡了一晚后,我决定复婚了
    和前妻睡了一晚后,我决定复婚了

    在碰见前妻许妍之前,周立辉兴致正高。朋友的朋友新开张了一家老火锅,唤他一起去捧场凑热闹。足疗和棋牌室据说也已经预定妥当,预计这个周六就会完美收官。火锅店位于购物中心的顶楼,周立辉路过一家咖啡馆时,碰巧看到许妍和一个眼镜男正相对而坐,貌似气氛旖旎。他脚下顿时一滞,后面盯着手机的小姑娘就直直撞了上来。于是周立辉有了英雄救美的机会,把失去平衡的美女抱了个满怀。在朋友们的起哄声中,周立辉又朝咖啡馆里看了...

    2024-10-11 01: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