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江苏7旬门卫不堪车主辱骂猝死,家属索赔20万,法院如何判?
“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时常保持与人为善的态度,那么在生活中也就会时常感受到幸福和安宁,在与人发生矛盾和摩擦时,通过文明、理智的方式进行解决,那么我们身边的生活也会变得和谐且美好,并且亲善文明的生活方式也可以为自身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一些悲剧也会因此被避免。
而在2019年3月,江苏邳州的一名7旬门卫不堪车主辱骂猝死,事后死者家属向车主索赔20万,这场案件法院将如何判?
家住江苏邳州的邵大爷在退休之后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便在小区内找了份门卫保安的差事,虽然每天都要早起去上班,但好在工作比较清闲。平常的工作大多是在门岗上值班,或者在小区内巡逻,这些工作也让他每天都可以活动活动筋骨。
在工作期间,他要是发现小区内的不文明现象,作为一个有丰富阅历的老人也能从中调和一二。在这期间他便和小区内的一些业主熟悉了起来,同时也给人留下一个和善的印象,并且这样的工作也让他的晚年生活变得丰富了一些。
但在2019年3月的一天下午,当他从值班时发现小区门口违规停靠了一辆三轮车,而这辆三轮车就停靠在小区大门口的正中心,而且还挡住了推拉门的正常运行。而这个时间点正是小区附近一所学校放学的时间,并且小区不少业主的孩子也在那所学校上学。
在这个时间点上,这辆阻挡住小区大门的三轮车势必会影响很多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甚至会带来一些危险。邵大爷在看到这一情况后便从值班室中走了出来,在发现这辆三轮车的车主就坐在车上,他便走到了对方的跟前建议她把车挪个位置,不要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进出。
这辆三轮车的主人赵某并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而她将车停靠在此地也不是为了找茬,只是在这里等她的孙子放学,准备接孙子回家吃饭。可不管如何她的车都停靠在了错误的地方,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常出行,而且学校距离放学还有一些时间,邵大爷便建议她挪个车,互相都方便。
但赵某急着接孙子回家就没有听从他的建议,并且对身边不断对她进行劝说的邵大爷也起了脾气,于是便和他争吵了起来。而且在和邵大爷争吵的过程中,赵某看着对方穿着一身保安服,内心轻视之下便对邵大爷进行辱骂,在辱骂的过程中,站在一旁的邵大爷情绪也变得激动起来。
闻讯赶来的同事担心年逾70岁的邵大爷身体出现情况,便让他去值班室休息,但就在众人都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后,十分钟后,当一名业主经过门卫室时偶然发现邵大爷的身体情况很不对劲,担心之下便赶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只不过在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在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
经过专业机构对邵大爷的尸体进行检查后确定,其死亡原因在于主动脉夹层破裂出血致心包填塞死亡。在对邵大爷的过往病史进行检查时发现,他在2012年便被确诊患有心梗,在被确诊之后一直坚持服用相关药物进行缓解和治疗,并且每年都会住院观察两次,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结合邵大爷过往病史和事发当天的过程可以得出,赵某与邵大爷的争吵以及她对邵大爷的谩骂是诱发邵大爷心脏病突发导致猝死的因素之一。在悲剧发生后,邵大爷的家属陷入悲痛之中,而他们也认为邵大爷的死亡结果与赵某的恶语相向有直接关系,于是便将她告上法院,那么这场江苏7旬门卫不堪车主辱骂猝死,家属向其索赔20万元的案件,法院将会如何审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赵某与邵大爷非亲非故,且在事发时对其身体情况并不知晓,那么在主观上便不具备故意诱发其心脏病病发的恶意,不存在刑事责任。
邵大爷的死亡原因在于心脏病突发所致,系其自身本就存在的疾病所导致,属于损害结果发生的内因,也是主导因素。
同时,在事发当天赵某与邵大爷之间发生争执,随后赵某对邵大爷进行辱骂,这些行为都导致了邵大爷情绪变得激动,这一因素属于诱因,且对心脏病发作最终导致邵大爷猝死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在事发时赵某对邵大爷的身体情况并不知晓,但在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拒绝接受他人合理建议,并对其进行无故谩骂,这些情况与邵大爷情绪变得激动,最终诱发了邵大爷心脏病发作,导致其猝死的结果发生。那么赵某的过错行为与邵大爷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那么她也就应该在民事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在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赵某在此事中虽然对邵大爷的身体情况并不知情,但其无故谩骂他人的行为存在过错,并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他人心脏病的发作,需要为此承担10%的过错赔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做出了错误的事情之后,接受他人的建议并及时改正,那么很多事情都是有回旋的余地,也就不会造成最坏的结果发生。而在本案中,如果当时的赵某可以听从对方的合理建议,将车挪到一个安全的位置上,那么悲剧也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