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悲剧 霸占女儿并强奸的禽兽父亲!
《2019年XQ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XQ教育调查报告》中统计了301起XQ案,得出了一个令人心惊的事实——70.43%的XQ案为熟人作案,因此家长有必要让孩子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针对熟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要问怎么做,首要就是让女儿和父亲之间保持距离,让女儿意识到只要对方是男性,不论关系远近,有些行为都是不可以做的,很多人会觉得这样太夸张,不觉得有必要,那是因为很多人的父亲恪守道德底线,但不是所有父亲都能这样,“女大要避父”是永恒的真理。
1999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位年仅16岁的女生神情恍惚地进了当地的派出所,好半天,她都没有鼓起勇气开口,而民警看到她大着肚子,就知道事情非常严重,其后女生断断续续地开了口,一段震惊全国的荒唐伦理悲剧就此被揭露。
女生叫做玲玲,她本来应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可是自从她拥有一个禽兽父亲开始,就意味着这一切美好都没有了来临的可能,她的父亲就是李文忠,李文忠是家里的独子,不仅被养得好吃懒做、脾气大,还非常狠毒和没有人性。
他经常打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曾经被他打断了一只手,又在他日益过分的辱骂下变得疯疯癫癫,他还打他的妻子福贞,福贞嫁给他没多久就再也受不了,不过他的母亲是一辈子摆脱不了这个混账儿子了,福贞却在法院强行判离之后,获得了片刻的安稳。
没错,就是片刻,她被判离时并没有带走女儿玲玲,她以为女儿那么小,李文忠平时对她还挺好,经常亲亲抱抱举高高,应该不会对她怎么样,但实际上她不知道李文忠行为背后意味着的道德的丧失,等她一离开,李文忠就迫不及待对当时9岁的玲玲伸出了毒手。
玲玲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忘记那一天,当时她正在门口玩石头,李文忠突然就把她抓起来扔到了一间黑屋子里面,李文忠还不准她嚎哭,用毛巾紧紧堵住了她的嘴,因为没有人教过她,当时玲玲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李文忠还威胁她不准说出去,否则就要打她。
玲玲太小了,面对这样绝对无法反抗的威胁,她只能沉默,不过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还是被李文忠的父亲知道了,然后让玲玲再也不敢反抗的事情就发生了,那是一个极为惨烈的事件,惨烈到当地人数十年都觉触目惊心——
李文忠竟然把他父亲的手指剁掉了,还不准他父亲求医,他父亲痛得不行,就冲上山跳了下去,就这么自杀了,而李文忠没有一点良心发现,甚至因为家中没有了阻碍而肆无忌惮,对玲玲的暴行依然持续着,一直持续到玲玲16岁时,竟然怀上了他的孩子。
这期间为了自己对玲玲进行的侵害不被发现,他把家里所有的窗户都封上,玲玲一去找其母亲福贞,他就提着刀去找她,村中人即使知道他的行为,也不敢去报警,玲玲怀孕以后,再也遮不住肚子,母亲福贞还是知道了她的遭遇。
福贞大受打击,她头一回鼓足勇气回去和李文忠对峙,要她放过玲玲,但李文忠回应她的只有拳脚,后来福贞就疯了,可是她依然觉得很痛苦,她带着玲玲多次自杀,但都没有能成功,每一次都被人救下来,每一次都在极致的痛苦中挣扎。
1999年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玲玲才终于鼓足勇气去了派出所,那时候玲玲还大着肚子,警方带她去做了DNA鉴定,证实她肚子里的孩子确实是李文忠的,李文忠被直接逮捕,当时他还在狡辩,说女儿的孩子不是他的,父亲不是他害死的,是高血压摔死的。
从他的脸上能够清楚地看到,他没有丝毫羞耻、没有丝毫悔恨,仅有的一点情绪,大概就是被抓后的惶惑,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见不得光的,是违法的,遗憾的是,关于李文忠逼死他父亲一事没有相关证据,最终只有QJ罪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文忠从玲玲9岁开始下手,从重处罚,期间多年多次,一直持续到玲玲16岁,导致玲玲怀孕的严重后果,量刑幅度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000年法院以QJ罪判处李文忠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判决结果下来以后,玲玲终于离开这个噩梦般的世界,开始新生活,福贞的精神状态渐渐好转,纵观整个案件,不难知道福贞为何会疯,在她的那份痛苦中,未必没有不能事先预知李文忠对女儿的野心,导致她草率把女儿留在李文忠身边,最终出现了这种悲剧的悔恨。
后来她好转,也有这个局面彻底被扭转的原因,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父亲和女儿之间的距离,在离婚的时候更要注意不要把女儿留给对方,留给一个自己都信不过的人,最后希望福贞和玲玲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