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女子与工友偷情致其受伤,丈夫却照料情人,因一句话酿血案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上,当两个人出现矛盾时各自退一步,这样就可以为双方留下足够商量的余地,很多矛盾也就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得到解决。但这是在有原则的前提下,双方为同一个目的各退一步,但若无底线的妥协退让,最终只会把自己推向悬崖的边缘,也会让另一方变得得寸进尺。
而在2010年,一名女子与工友偷情时对方受伤,得知此事后,丈夫为和平解决此事却照料情人,但一次次的退让却让对方变得越来越嚣张,最终因一句话酿下血案。“我想和你老婆做朋友”,听到这句话后,邢新征心中的怒火立刻被对方点燃,随后他便顺手抓着一把折叠凳,向对方身上砸去,而引发这场悲剧的源头,还要从一年前的一次吵架说起。
邢新征与妻子邢海辉是河北某农村的一对夫妇,由于在婚前没有过多的了解,在婚后二人便在平淡的生活中时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和矛盾。2009年8月,夫妻二人再一次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后,负气之下邢海辉便收拾起行李,独自前往北京打工,而邢新征负气之下便没有去北京找她,而是在县城的一个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
过上两地分居生活的二人,在随后的生活中也少有联系,而这也就让邢新征无法清楚地掌握妻子的生活情况。于是在2010年6月10日这天,还在工地上打工的他突然接到在北京打工的老乡打来的电话,在电话中老乡表示,他的妻子在外边谈了一个对象。
听到这个消息后,邢新征当即便准备购买前往北京的车票,但随后老乡却劝他先别来,因为这两人闹矛盾后邢海辉又跑到山东去了。在确定妻子的下落后,邢新征依然没有前往山东将妻子接回,因为他的妻子邢海辉自己跑回来了,但妻子的回归却并没有让他感到开心。
邢海辉在回家后便交代了自己在外边背着他做的错事。2009年9月,当她来到北京的一家工地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后,时常受到一名年轻男子的帮助,而他便是霍强。出于感谢,二人在下班之后便经常在一起吃饭有时候还会在一起喝酒,于是,在10月初工地放假的这段时间里,晚上二人在一起喝酒之后,便做出了背叛家庭的事情。
在那之后霍强便经常缠着邢海辉,甚至要求对方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宿舍里,即使邢海辉告诉对方自己已经有家室也没有让对方退缩,依旧和她一起吃饭喝酒。而在这期间,邢海辉便见识到了霍强在醉酒后暴力的一面,而她因为一直拒绝和他同居的原因,霍强在醉酒后也就对她进行了数次殴打。
6月10日,被打怕了的邢海辉便向霍强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争吵中,二人之间的事情也就被周围的工友听到,随后邢海辉的一位老乡便将此事转告给了她的丈夫。在此事发生后不久,为了逃避二人之间的关系和感情,邢海辉便跑到山东务工,只不过她最终并没有摆脱霍强的纠缠。
于是,当霍强也赶到山东后便再次纠缠着邢海辉,甚至还经常出入她的宿舍,引起了邢海辉工友们的猜疑和议论。7月的一天晚上,霍强再次翻墙准备去邢海辉的宿舍中与其约会时,一时不慎将一条腿给摔伤了,而在他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时,邢海辉便返回了老家。
邢海辉的离去让霍强很是生气,于是便在住院期间拨通了她的电话,让她来山东照顾自己,否则就去她老家闹事,将她的脸面丢尽。面对他的威胁,和妻子团聚后的邢新征担心把事情闹大不好收场,于是便在与妻子商量下,决定花钱解决彼此的争端,但霍强在收到他们夫妻二人赔付的医药费后却并没有放过二人。
在对方持续不断的威胁下,邢新征便做出了让步,7月13日,他答应将霍强接到老家养病,并在当地的一家旅馆内开了一间房供霍强居住生活。而此时的霍强却不依不饶地提出了另一个要求,那就是在养病期间,他的妻子邢海辉必须留下来照顾自己,这让邢新征难以答应,随后便带着妻子离开了此地,之后霍强的起居生活都是邢新征在照顾。
但这并没有让霍强放弃对他们一家的威胁和骚扰,在之后的日子里,无所事事的霍强便时常对邢新征的照料感到不满,让邢海辉替换他来照顾自己,为了达到目的还经常出言侮辱对方。7月16日,邢新征再次做出妥协,决定将他从旅馆接出来,将其送到自己工作的地方照顾,但在半路上,变故却突然发生。
2010年,女子与工友偷情致其受伤后,她的丈夫却照料情人,但最终却因一句话酿血案。7月16日二人办理退房手续后,邢新征骑着一辆自行车带着腿部受伤的霍强向自己打工的地方驶去。而在这条路上,霍强喋喋不休的样子让邢新征苦恼不已,而当他们途经一片树林时,霍强突然冒出一句“等我好了以后,我还要跟你老婆做朋友”,正是这句话彻底惹怒了邢新征。
本来,他一直忍让迁就对方,为的就是用和平的方式处理这件事,让他可以从这段感情中退出。但他一味地妥协退让却让霍强得寸进尺,一次又一次地激怒他,于是,当霍强说出这话后,邢新征便将对方从自行车上摔下去,随后二人之间便扭打在一起。
而在这时,邢新征顺手抄起自行车上的一把折叠马扎,顺势向霍强身上砸去,在霍强倒地不起后,担心事情暴露的他便将霍强拖拽到树林深处,随后草草地对其掩埋后,骑着自行车离开了现场。直到一周后,一位村民在经过这片树林时发现异常后,便向警方报案,而当地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一部手机,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邢新征因情感矛盾与被害人之间产生冲突,并在受到对方长期骚扰和挑衅的情况下,对被害人怀恨在心。在随后一次争吵的过程中,被害人再次激怒邢新征,使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后,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斗的过程中,持械将其杀害,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故意杀人罪。
考虑到本案中被害人存在破坏他人家庭,以及寻衅滋事等重大过错行为,与本案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在对邢新征进行量刑时也就应该对其减轻处罚。
2011年1月26日,经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邢新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