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虐杀妇女案:女子被4名无业游民虐待1小时致死,动机荒唐至极
提篮小卖拾煤渣,担水劈柴也靠她。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红灯记》
在东中地区诞生了一个全球最年轻的少将贾拉尔。因为战争的爆发,家人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为了他所在的家庭能够有口饭吃,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参军,以求得一份可以养活家庭的薪水。在战场上,凭借着出色的学习能力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立下过赫赫战功,他就这样,一路晋升成为了年仅只有15岁少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有人因为贫穷会想着努力拼搏改变命运,有人却会自甘堕落坠入深渊。这对双胞胎兄弟就是这样的人,刘杰(化名)和刘刚(化名)两兄弟出生于北京普通家庭,父母因为身体不好,被迫提前下岗。失去家庭的收入来源,他们的家生活过得很苦。没办法只能向国家申请低保补贴,一家四口就这样靠着低保度日。
可这兄弟俩不仅没有体贴父母,奋发向上。反而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学习成绩垫底不说,还经常惹是生非,高中没考上,父母不想两个孩子这么早就步入社会,便送他们去了一所职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兄弟俩读了两年,看到身边的同学都不愿意读书,他们也跟着一起辍了学。父亲看着他们不愿意读书,便想着给他们找份工作。
可兄弟俩压根就不愿意去,闲来无事的小哥俩只能去网吧消磨时间。两人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分别认识了两个女孩。刘杰认识了侯某,刘刚认识了林某。四人通过网上聊天方式,认识没多久就成了男女朋友。林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由于高考没考上大学,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啃老,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上网。
侯某是河北石家庄人,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不久后父亲再婚,继母对她非常地不好,特别是后来继母又生了一个儿子,那就更过分。所以叛逆的侯某在网上认识刘杰以后,有一次跟父亲吵架,她就选择离家出走,来了北京找刘杰。四个年纪差不多,境遇也差不多的少年走到一起,没有相互救赎,而是一起堕入地狱。
四个人每天白天睡觉,晚上就出去吃喝玩乐,经常一起约到网吧打游戏。2006年5月20日晚上,四人刚从网吧出来,看到一个正在捡垃圾的老妇人,他们看着这位颤颤巍巍的老人,顿时心生邪念。四个人走到老人身边,先是扒掉老人身上的衣服,然后又对着老人一顿拳打脚踢,即便老人痛苦哀求,他们都没停下施暴。
直到老人被他们踢得已经奄奄一息,四人才停手,然后转身潇洒地离去。其实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向别人施暴,据他们后来自己交代,“我们经常晚上闲着没事干,就打人玩,我们觉得特别刺激。”多么可怕的思想,难道他们这样的暴行就一直没被人发现吗?
在他们打完老人第二天凌晨11点,一女子丁某,因外出工作的丈夫这么晚还没回家,又下着雨,她便想着去给丈夫送伞。可刚出门就在路上碰到,从网吧出来的刘刚他们四人。独自一人的丁某,便成为了这四人的目标。刘刚让林某和侯某特意去冲撞丁某,她们二人撞人后,还骂脏话,丁某看是孩子,也知道他们有些故意便选择避让。
可她的容忍,不仅没让几个少年收手,反而是助长了他们的邪气。四人将丁某身上部分现金和一部小灵通手机全部抢走。这还不够,几人还将丁某强行带到一个正在拆迁的旧楼,然后将其衣服脱掉,同时不断对她拳打脚踢,更残忍的是两兄弟还用打火机焚烧丁某的头发和下体。面对非人的折磨,丁某不断的求饶,可这反而让他们更兴奋,虐待了差不多1小时,最终丁某被他们折磨致死,几人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第二天丁某的尸体被人发现,才报警。丁某的丈夫因喝醉了酒,当天晚上回到家,都没发现妻子不在家。第二天酒醒后,听到邻居说,南新华街附近有个女人被人打死。他想起不在家的妻子,赶紧跑过去,在人群中,看见警察正要把尸体带上车,他不敢上前去核实,直到看到妻子的衣物,痛哭流涕的他怎么也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很快警察将这四人逮捕,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为什么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两者有何区别?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是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
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兄弟俩只有17岁,侯某15岁,三人都属于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十六不满十八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已满十四不满十六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最终刘刚和刘杰两人分别被判17年和14年,侯某被判处9年。只有林某满了18,所以她的刑罚最重,被判17年。
他们被逮捕以后警方询问他们的作案动机,真是让人荒唐的让人难以理解,只是单纯的觉得好玩,他们这就是对生命的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