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针孔摄像头偷窥姐妹花,女孩发现后崩溃:被熟人看见怎么活
我们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有些人的品格低劣之程度,其手段阴险之地步,实在叫人防不胜防。
科学技术的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便利,但是“双刃剑”的另一面远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可怕,以摄像机来说,随着技术的升级,摄像机的种类越来越多,像素越来越高,甚至有了红外线摄像机,即便是一片漆黑的环境也可以将人拍清。
除了像素提高,摄像机的体型也变得越来越小,不再像以前一样笨重,可以随时随地挂在身上带走,而最让人害怕的一项技术改进就是“针孔摄像头”的出现,不得不说这种摄像头确实给很多暗访记者带去了方便,也为很多必要的暗中进行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但是恰恰就是它近乎“隐形”的特点,使得人们陷入惶恐。任何一项技术的发明初衷一定都是好的,是为了推动生活的进步,为了提高生活品质,但是人性是复杂的,很多人并不是利用针孔摄像头做正事,而是专门用来“偷窥”。
2014年,那时候的针孔摄像头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已经有一批不法分子走在了危险的边缘。这一年的12月,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公安就在“六大专项清查行动”中抓捕了一名利用针孔摄像头做不法勾当的男子。
这名男子姓阳,在外人面前,他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小生,皮肤白净,说话慢条斯理,待人接物并不急躁,有工作,有固定的交际圈,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会做出什么阴暗事情的人。
在家庭以外的地方,他的伪装诚然是成功的,但是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他就是一名可怕的“偷窥狂”。阳某租的房子属于廉租房,装修并不好,隔音效果就更不用说,所以他依稀可以确认住在他旁边的是两个女孩子,他见过她们一次,两个人容貌都很清丽,是一对十足的姐妹花。
他和她们俩的上班作息是不一样的,但是在11月的一天,隔壁有一个女孩子刚好在家,阳某就是在那天发现他们两间房子的的洗手间挨在一起,对面传来的流水声音非常清晰。
他的歹念就在那一刻突然升起,在网上买了一个针孔摄像机之后,他将其放在了自己卫生间墙边的一个水管空隙里面,这是一个绝佳的摄像头放置点,对阳某来说,他想看见的都可以看见。
阳某每天都通过这个小小的洞孔偷窥隔壁的两个女孩洗漱、上厕所,每天下班回来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观看存储卡里面拍摄的内容,其行为之龌龊,令人不寒而栗。
一个多月的时间,阳某一共拍摄了50多段偷窥视频,他将每一段视频都保存在自己的网盘里面。针孔摄像头的隐蔽性实在太好,在人们没有特意清查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通过一些巧合来发现。
隔壁的有一名女孩就是在早上刷牙的时候掉了一个东西,她就蹲下去捡,就是这一个动作让她终于发现了地上正对着她的“小眼睛”,此时阳某还在上班,女孩赶紧报警,警方在当天便将阳某抓获。女孩在得知阳某已经拍了这么多视频之后非常崩溃,称要是被别人看到了自己还怎么活。
警方以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为由将他拘捕,隐私权就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阳某擅自在两边的洗手间中间摆放摄像头,已经“入侵”了别人的洗手间,阳某已经接连触犯了上述的第三、四、五条规定,明显属于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就包括多次偷拍他人隐私甚至将他人隐私公之于众的行为。
阳某拍摄的视频多达50几段,显然已经属于情节严重,所以尽管他没有上传至网络,也没有用这些视频来对两名女孩进行威胁,但是他的行为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像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针孔摄像头尤其在情侣酒店里面最为常见,而他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通过别人的点击量来获取关注度,从而获利,这种行为是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YH物品罪;组织播放YH音像制品罪】传播YH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牟利为目的的后果更为严重,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求助警方,不给犯罪分子侥幸的机会。
除了针孔摄像头以外,家庭摄像头其实也很危险,很有可能被他人盗取地址进行破译,将户主一家的生活随时随地进行直播,所以出门在外一定要四处清查奇怪的小孔,家用的摄像头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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