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87年香港四尸案,妻子性欲太强出轨,引火上身惨遭灭门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导语
“罪犯在侵害自由时也就是在侵害他自己,这种侵害自己的罪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惩罚。”
1987年在香港有这么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一名警察惨遭灭门,其死状惨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1987年的香港局势动荡比较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违法的人层出不穷。当时的香港也被归类于黑暗时代,直到回归祖国的怀抱。
今天介绍的这个案例就发生在那个时代,什么样的人敢灭门警察?我们一起来回顾
案件回顾
1987年4月7日葵涌警署旁的警察宿舍,警员郑炳和及其妻子两个女儿一家四口惨遭灭门。身中数刀死状惨烈。
现场能用恐怖如斯四个字形容,当时香港正处于黑暗时期,到底是熟人作案还是谋财害命?
死状惨烈
一名警员走过郑炳和的宿舍,发现大门开着,便打开门走了进去,却发现屋内一地血迹,因为香港的房屋基本都比较窄小,所以现场可想而知。
郑炳和在双人床上躺着,腿部滑到了地板上,身上十余处刀伤,致命伤在颈部。大女儿郑婉雯惨死在双人床的上铺, 小儿子郑梓杰侧身死在双层床的下铺,两人身中8刀。
妻子李凤鸣倒卧在厨房,身中数刀,致命伤在颈部,被凶手割喉。
一张纸条反而暴露凶手
警方通过对尸体的分析,凶器应该是一个长砍刀。因为天气炎热,且距离被害人死亡已经过去了三天,所以现场内并没有其他可用的线索,只在一旁的桌子上警探们发现了一张写有“郑国明,欠贵利不还,拿你命,贵利王包杀”字迹的纸条。
经过警方对字条的分析,欠贵利应该就是欠高利贷,但是郑国明是谁?
通过走访郑炳和的朋友了解郑国明是郑炳和的小名,凶手竟然知道小名,那就很大可能是熟人作案。
神秘的消息
旺角警署一名便衣探员何伟,主动联系警探提供消息,郑炳和的妻子李凤鸣作风不正,李凤鸣以前是一名舞女,何伟曾因李凤鸣的身世全国郑炳和不要与她联系,可是郑炳和不听。
郑炳和李凤鸣结婚后在外租房住,但是大女儿出生以后,李凤鸣就暴露了本性,开始站街“卖肉”。
为了房子忍气吞声
郑炳和为了结婚从警署调到了后勤,因为当时的福利待遇,结婚的警署都会分一套宿舍,对于郑炳和来说能省一笔不小的开销。
他虽然知道妻子背地里的勾当,但是为了自己,为了维持现状,他也只能当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凶手出现
郑炳和对李凤鸣的纵容使得李凤鸣变本加厉,李凤鸣开始搬离家去跟一个叫黎新来同居,黎新来 ,广东人,1979偷渡来香港。
一开始两人只是幽会,但随着郑炳和对李凤鸣吵架次数的增加,黎新来和李凤鸣决定把郑炳和解决掉。二人商量用电床将郑炳和电晕再杀害,然后伪造字条收账杀人。
儿子梦话导致灭门
黎新来,李凤鸣如愿以偿地将郑炳和电晕后,二人正在对口供,以及操办下一步,正在这时候,熟睡中的儿子在屋内叫了一句妈妈。
黎新来听到这声妈妈,以为郑梓杰看到了自己行凶,想都没想,抄起手中的砍刀直接刺向郑梓杰。
随后又看到了大女儿郑婉雯,也准备将其杀害,但是李凤鸣伸手阻止反遭推开,然后一刀砍向郑婉雯。
李凤鸣见自己的两个孩子被杀,从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给了黎新来一刀,黎新来怒之下将李凤鸣割喉。至此一家四口全部遇害。
杀害四人后黎新来又从厨房拿出四五种不同的刀子,在四名死者身上连捅数刀,混淆警方。
随后警方搜集证物将其抓获,并交给法院判定。
律师观点
1988年4月27日黎新来在法院受审,黎新来否认杀害郑炳和一家四口,但陪审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于5月底裁定黎新来涉嫌谋杀郑炳和,郑婉雯,郑梓杰致其死亡,三项谋杀罪名成立,涉嫌误杀李凤鸣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黎新来死刑。
黎新来对此不服并对此上诉,1988年12月20日,法院二审黎新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不过1990年黎新来获特赦,最终死刑被改成了终生监禁。
现在的香港法里已经没有死刑了,香港在1993年废除死刑,最高判刑改为终身监禁。不过在案例发生的年代,由1966起至1993年的香港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环首死刑。
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对黎新来进行审判的话,黎新来因情杀害郑炳和,郑婉雯,郑梓杰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黎新来连续杀害三人,且主观意图明显,在杀人时毫无人性,应当从重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黎新来在被李凤鸣用水果刀刺中一刀后,反手将其杀害,其行为主观上并没有想杀害李凤鸣,但由于客观判断失手杀害李凤鸣,黎新来的行为应属于过失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黎新来杀害四人后,因其想混淆警方视线,又用五把刀子在被害人尸体上连捅数刀,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述条例黎新来应因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