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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郭有才的爆火,看当下法律业务的降维现象和意识

作者 :昭婧 2024-05-31 15:00:48 围观 : 评论

最近,山东菏泽主播郭有才火了,像飓风一般从沉寂中突然横空出世,影响势不可挡,辐射带动范围巨大,媒体称带火了一座城。

5月10日之前,郭有才还是一个初中学历,白天在街头直播唱歌、晚上出摊的烧烤摊老板。直播间观众寥寥无几、社交账号粉丝仅有19万的博主。

随着直播间里翻唱了一曲二十年前的《诺言》郭有才火了。5月19日,1000万,在全国上百万人的围观下,郭有才的账号十天突破了一千万粉丝,创下了抖音最快涨粉记录。

爆火的人气下,直播间里达到了170多万人在线,价值千元的“嘉年华”打赏礼物不断,就为点唱一曲。有人统计,从此前的日收入不足300元,到逆袭后每天光是流量费、打赏分成过百万,十几天里,郭有才的收入达到了上千万元(含税)。

胡子拉碴留着大油头,长相老成穿着土气的普通人郭有才,仅凭卖力的直播翻唱歌曲,借助互联网时代直播的兴盛,短短时间就成了网络顶流,实现了人生的逆转。

无数人在分析郭有才的成功,想从中学到普通人逆袭的秘诀,人红是非多,巨大的成功也让他尝到了流量的反噬。不少的非议、质疑和举报者,害得他不得不停止了直播。不管怎么说,就算如某些人“所愿”的“塌方”,人家也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上的神话,实现了此前生活几辈子无法实现的人生逆袭。

郭有才的成功是偶然吗?非也!从直播卖货界的那几个大咖,到唱歌、拉面、讲课成为顶流的几个大咖,不过是顺应了当下的趋势罢了。有人将郭有才的成功总结为以下几点:不仅要实力过硬(歌要唱的好),而且要讲好自己的故事,打造符合大众需求的人设;再好的故事要有人听才行,目前最大的流量就是互联网平台推荐;故事的内容要合规合法,符合传播规则,否则火的越大风险越大;最关键的是,故事的内容要降维,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喜闻乐见。



今天为何会在法律号写郭有才,这篇文章本是一篇命题作文。昨天在微信圈里,又有几个律师谈到了律师从业人数的暴涨,感叹业务越来越少,烟语君来了一句:“郭有才十天赚了上千万,赚钱真的难吗?”

有律师问道,律师行业怎么操作,能不能给个具体指导。今天就试着借郭有才“逆袭”的例子,分析下法律行业。个人观点,没有经过实践检验,可以反对和讨论。(等烟语君的公号干不下去,说不定也会进军直播界)

大环境不好也罢,行业内部外部遇冷也好,圈内圈外内卷也好,具体到个人,行业内的亿万分之一份额就足以让自己衣食无忧了。了解行业环境,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明白大形势进而得出正确分析而已,根本也不是个人所能改变的,个人只需要在大环境内想着如何分一杯羹就好。

说到卷,哪个行业有直播行业卷的厉害?律师界不过几十万人,直播界、歌唱界何止几百万人从业,为何郭有才可以脱颖而出?换句话说,在法律行业,如何将上面分析的几点成功经验,转换或是复制过来,转变成个人处境的改善呢?

其实,分析法律界网上的知名大咖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郭有才”的影子。如果是只在当地法律圈专注“上层资源”的业务范围,可以忽略本篇文章,因为此类人士的人设打造、业务范围,如同一线明星一样,是不会公开接受来自社会大众的各种案源及提供服务,是不屑于甚至抵触网上接受公开留言区评议的。

最广大的法律群体,包括很多为了案源而焦虑的律师、法律业者,不得不面对从业人士越来越多、法律社会作用越来越不确定、执法司法提供的法律越来越不堪重负的现实。如何在这样的职业环境中,突出重围,走出自己一条独立的道路呢?

近日,看到一个律所资深律师的讲座文章,其中告诉年轻律师的一条经验就是,要积极开设自己的自媒体平台,打造自己的个人IP。有人总结出,当今的形势下,中下游的律师、法律业者,能够实现逆袭的唯一路径,就是借助互联网。照此前的,律师只能在律所坐等案源,律师成长靠师傅的言传身教业务提携,只要熬过三五七年的瓶颈期就会柳暗花明,早就过时了。

“实力过硬”、“讲好自己的故事”,“内容合规合法”等这些保障自己能走得长远、少惹麻烦的同时,就要考虑如何让自己的故事符合传播规律,提供的法律内容要降维,直面广大群众需求。

就如,某些法律人员,将直播地点搬到了司法机关的门口,喊几句公平正义的口号(烟语君希望他们是言行一致),留言区里一大片点赞的;还有的法律人士,天天在自媒体上发些打卡某某执法司法机关,晒些胜诉判决等的凡尔赛内容;当然,还有些法律人士在法律宣传内容之外,玩起了跳舞之类等等......

说白了,这些都是在讲自己的故事,以最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越过律所的中间环节,不靠“装备”的包装,直接面对最广大群众。没办法,如今的法律行业,些法律公司正在以数百万从业人士“一毛钱一毛钱”的“低姿态”承揽法律业务,些人工智能只要稍微有检索能力就能找到类似案件的参考法律结果,甚至有些根本不是学法律的已经开始用“销售话术”来推广承揽法律业务,你还坚持“高大上”的职业人设,玩些高档写字楼、名车靓包的摆架子,不没业务才怪。

几年前,消费降级成了社会共识,法律行业也不例外。有网友讲,本号的有些文章观点,怎么跟之前的不一样了?形势变化了,还在坚持原来的一些观点,不是坑人吗?看看现实吧,以前七天能立案,现在需要多久?你还坚持七天立案的收费标准,当事人心里会咋想?世间万物本就是相通的,所谓的降级,也是如此。淘汰的,都是认识不到现实变化的,留下来乃至逆袭的,都是顺应变化的。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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