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作者 :蓓克 2023-12-15 07:57:44 围观 : 次 评论
一、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1、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下: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在继承开始后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公证遗嘱效力比口头遗嘱高吗
是的。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的各种法定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为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直接申请办理,这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但做了公证遗嘱,也不表示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只有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才是效力最高的遗嘱,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公证遗嘱是无效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关注本站,或者到法构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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