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北海一桩因售楼女子太漂亮而引发的伦理悲剧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最重要的无外乎就是一个真诚,只有你付出真心对待他人,才能换来他人的真诚相待。
但,与人交往的时候也不能一股脑的对谁都是付出真心,也要有看清对方是怎样的人,不然到最后可能会为此付出不可挽回的代价,比如我们今天将要说的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13年7月,广西北海发生了一起入室强奸并杀人灭口的案件,警察接到报案后结合各方面从中调查到了事情原由,并根据报案人也就是受害者的朋友口中得知了此事的最大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与死者身为同事的赵某。
证据确凿之后警察立即发出通缉令,并与赵某的亲属协商希望她们能规劝赵某主动投案自首。最后,赵某于7月3日在东兴当地派出所自首,并在次日上午被押回了北海受审。
赵某在被捕后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那么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是什么样的呢?赵某又是如何对其同事起歹心并实施犯罪的呢?我们继续往下看看。
回顾:北海一桩因售楼女子太漂亮而引发的伦理悲剧
死者名叫小兰(化名),20岁,是一名从外地前往北海打拼的一名努力上进的女孩。案发两个月前,小兰刚入职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岗位,初来乍到的她并不胆怯,反而与同事之间很快便打好了关系,而工作方面她也是游刃有余,从不会畏手畏脚。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健谈的女孩很快便与公司的其他同事都结成了很好的关系,善良的小兰以为如若她真心对别人,那么别人就不会对她太差劲。就这样,她像个莽撞的小女孩,与同事间总是说着很多真心话,而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心中认为相熟的朋友赵某却对她起了歹心。
赵某与小兰一样同为这个房地产公司的销售员工,将近三十岁的赵某工作已有好几年,还有一个妻儿幸福美满的家庭。与小兰的青涩莽撞不同的是,赵某为人处事都很老练,说话更是很有一套,小兰很快便与他打成了一片,两人之间的相熟程度还让他们总以兄妹相称。
在小兰心里,赵某是一个她在陌生城市摸爬滚打下给予她许多帮助的“兄长”,赵某会在工作期间给予小兰很多涉及工作上的知识以及与人打交道时的方法与技巧,毕竟做销售这一行难免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
正因为赵某这种种的帮助,以至于小兰在与赵某相处间并不会想太多,她以为她跟赵某之间只是单纯的关系好,殊不知赵某做这一切却是别有用心,面对单纯又漂亮的小兰,赵某早已动了心。
6月30号,公司的业绩非常好,连带着公司的员工都沾到了些喜气得到了些许奖赏。为此,公司几个相熟的员工都结伴一起去KTV唱歌庆祝,玩得不亦乐乎。
庆祝难免要喝酒,故而好些人在喝醉之后便早早地走了,而小兰跟赵某则是在次日凌晨两点才散场。因为时间太晚,加上喝了点酒,小兰综合安全问题便让赵某骑电动车送她回家。
到了小兰家之后,赵某借着给电动车充电的理由留在了小兰家里。酒过三巡,加上早已深种的心思,赵某开始对小兰动手动脚,小兰受到惊吓之后百般拒绝,还把赵某赶出了家。
赵某离开小兰家后不久便又返回敲响了房门,小兰心有芥蒂不敢贸然开门,直到赵某说他手机落下了找完手机就走后小兰才打开了门,谁知赵某进来之后便扑向小兰,强行对他实施侵犯,期间还因为小兰反抗并哭喊大叫而把小兰的头撞向地板,以至于小兰民丧当场。
次日早晨,小兰的同事因没见到小兰来上班便前往家中寻找,结果发现惨死在家中的小兰,立马报了警。除此之外,报案人还与民警交待案发当天小兰给她打过电话,声称赵某试图对她不轨。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强奸罪的认定:强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赵某无疑已经构成了强j罪和故意杀人罪,他将会为他的贪欲付出代价。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是身边相熟相知的朋友在与之相处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切不可盲目相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