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大婚之日,发现80后妻子秒变60后,新郎崩溃报警案例
由于现在的男女比例过大,男性单身率过高。再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许多相亲节目孕育而生,像《非诚勿扰》、《门当户对》、《我们相爱吧》等等,热火朝天的在各个频道上转播,深受人们的喜爱。
由于节目的宣传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这让一些人嗅到了一丝商机,开始在着手创办了相亲公司,充当“媒人”的身份给适婚单身男女介绍合适对象,比如“珍爱网”、“世纪佳缘”等等就借此商机发展壮大起来。但相亲公司和其他诸多公司一样,当一个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是鱼目混杂。在黑龙江佳木斯就发生了一起因相亲而引起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代某出生于1986年,由于其貌不扬,家境平庸,再加上自己在工厂里打工,看不到多大前途。因此30多岁了还没有女朋友。家里人难免为代某的终身大事着急。2021年代某自己也开始着急了,看着周围的朋友都是儿女环绕、夫妻恩爱,自己难免也会羡慕。
于是3月份在家人的共同商量下,来到了当地的婚介所。填好资料之后,为了想尽快找到合适的适婚人选,代某交了500块钱入了婚介所的会员。
婚介所办事效率非常高,入了会员没多久就给代某分配了一个相亲对象孙某。孙某自称80后,住在七台河,但之前由于前夫酗酒家暴,饱受折磨的她决然的选择了离婚。但代某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自身条件也算不上优秀,更何况到了现在这个年龄了,只想着找个人品好、贤惠的女人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两个人见面之后对对方都非常满意,很快就确定了关系。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代某便将孙某带回家中给父母瞧瞧,商讨结婚事宜。代某父母也是对孙某十分满意,便纷纷开始促成婚礼的举办。
代某看到孙某事事为自己着想,替自己省事,对孙某更加满意了。为了让婚事顺利举办,代某也没有多加思考,就直接给孙某手机转了3万。
到了6月底,婚礼已经基本上准备妥当,于是两个人计划在7月1号的时候去办理结婚证。在去民政局的前一天,孙某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从七台河赶了过来。由于时间准备的不充分,孙某第二天着急忙慌的准备登记所需的资料,然而着急忙慌的孙某却将来时乘坐的车票掉落在门口。
隔壁邻居正好经过,看到了孙某的车票掉在门口。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孙某身份证上的年龄竟然所说的年龄大20岁!
由于周围邻居对代某的婚礼都特别上心,因此对于孙某的信息也大致有些了解。看到了身份证之后,邻居认为此事必有蹊跷,就立马拍照发到代某的手机中,并打电话说清事情的原委,交待代某对于婚事一定要谨慎,切不可因为结婚而随便找个人,定要详细了解对方家世以及人品。
接到邻居电话后的代某,也开始对孙某产生了怀疑。想到之前每次一提说要去孙某家中探望一下,孙某立马就拒绝。问及孙某家人情况,孙某也是含糊其辞的一笔带过。孙某越想越不对,边打电话报了警。经过警方的验证,孙某确实是60后出生的,比代某大将近20岁。
可孙某却不愿意了,她认为一开始不知道年龄之前并没有对她有什么不满,怎么知道真实年龄之后反而不愿意结婚了。孙某由于认为这是代某单方面毁约,并不愿意退还3万元的彩礼钱。
可代某心意已决,见欺骗了自己的孙某不但没有任何悔过的意思,还不打算归还此前的3万元彩礼,无奈之下,代某提出了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本次案件中,由于代某与孙某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此前双方也并没有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判决孙某需全额返还当时代某所付的3万元整的礼金。尽管孙某再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审判结果,也只能接受,如数返还彩礼。
网络姻缘一线牵,可你怎么知道牵着的那头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找对象的时候切记要擦亮双眼,决不能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寄托于所谓的相亲网站或者婚介所上。婚姻大事靠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的时候,可不能有半分的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