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采花大盗杜凤华:10余名女性惨遭毒手,最后一次却栽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就像婚姻和家庭一样,没有人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家庭和婚姻,若是有人肆意地破坏和践踏,最终的结局也只会是自食恶果。
2007年11月22日深夜,云南镇雄某村村民杜凤华接到了一名女子给他打来的电话,随后便独自离开了自己的家,如约来到了某山坡上。但他不知道,自己在来到这个地方时,除了给他打电话的那名女子外,还有7名成年男子手持棍棒隐蔽地守候在一旁,等他履约。
他们这是要干嘛?他们为什么特意地将杜凤华单独约到这偏僻的小山坡上?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云南镇雄的一个小山村里,由于地势偏僻,土地也不是很肥沃,想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支就显得很是吃力,而这也就导致很多青壮年男子纷纷走出了自己的家乡,离开了自己的家人,来到陌生的大城市打工生活。
在村里的青壮年都出去后,留下来的也就是老弱妇孺,但在这个村里还有一名青壮年男子没有离开,他就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杜凤华。
杜凤华打小的时候就不受人待见,也没多少朋友,而且因为喜欢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很多同村的孩子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而他在学业上也没有什么成绩,若不是家里人为了他的将来考虑。让他跟着一名江湖郎中学了点治病抓药的本事,而在学会的本事中,他最擅长的也只是给人贴狗皮膏药和清洁苞谷状黄牙,以此赚点生活费。
有着这个本事之后,在家人的介绍下才和比他大4岁的离异女子刘某结了婚,婚后二人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虽然有了自己的家庭,妻子刘某也很贤惠,但是他却对刘某结过婚这件事感到了不满,在发脾气时常常对刘某暴力相向。后来,更是让妻子跟着其他村民外出打工,还让她把两个儿子也带走。
而他之所以这么做,便是不让妻子和儿子干扰他接下来的想法和计划。他对妻子比自己大还离过婚这件事很是不满,所以对于那些娶到年轻漂亮媳妇的村民很是羡慕。尤其是在其他青壮年男性都外出务工之后,他便成为村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一名壮汉,而这也就让他看到了实施自己计划的机会。
在集市上摆摊卖药,给一些女子清理黄牙时便会偷偷摸摸做一些额外的举动,在把妻儿赶到外面后,他也就遇到了从外村嫁过来不久的杨某。年轻漂亮的杨某在结婚后也曾阻止过丈夫杜江外出务工,但杜江为了一家人以后的生活,还是选择坐上班车外出务工。
于是,独自在家的杨某便时常感到无聊,也经常去集市上闲逛,而在这期间,也就让她和杜凤华熟络了起来。每次从集市上返回村子时,杜凤华都会邀请对方跟自己结伴而行,在一起回村的路上,获取信任之后,杜凤华便在一天晚上,在两人一起回村时便强行将对方拉进附近的草丛进行不法侵害。
事后,杜凤华便威胁她不要将这件事说出去,否则,作为村里唯一的青壮年男子,他会对她的家人不利。后来,还时不时地跟她讲一些对杜江不利的事情,调拨夫妇二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将对方拉进自己这边。一来二去地,杨某也就成为了他的情人,这件事被杜江知道后,便赶忙跑了回来,但在找杜凤华评理时却被对方揍到吐血。
后来,杜江虽然在岳父一家的帮助下,带着杨某离开了这个村子,但他的两个弟弟却被杜凤华勒索了一千多元。
无独有偶,杜凤华便以这样的方式,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对本村和邻村的留守女子下手。期间虽然有不堪忍受他的骚扰而外出务工的,但也有10名女性惨遭毒手,被他破坏了婚姻和家庭。打又打不过,说又说不通,村里的老人拿他没办法,但恶有恶报,在杜凤华最后一次荼毒乡里时却栽在了一个女人手上,她就是苏红。
在他的妻子刘某被赶出去后,长期独自生活的杜凤华也有了离婚的想法,而在2006年年初,他在为某村一位老妇人治牙时便相中了她的女儿苏红。此时的苏红已经嫁人,和丈夫生下了孩子,而她的丈夫吴某兵则长期在外务工,孤儿寡母在杜凤华的邻村生活。
杜凤华在为其母亲治病时,便有意接触苏红,而为了得到苏红的芳心,他在帮其母亲治好牙病后,还帮她解决了一起土地纠纷。而这也就让苏红对他产生了一些倾慕之意,随后更是在杜凤华的挑唆之下,有了和丈夫离婚的想法。
两人的关系最后也被吴某兵所在的村子的老人发现,但集结了数人去杜凤华家门口讨理时,却被对方一人给打跑了。于是,得到消息的吴某兵和其他在外务工的吴家人便纷纷赶了回来,要给对方一个教训。但这时的杜凤华也想到了解决这一危机的办法,那就是用药。
随后,他将一瓶安眠药交给苏红,让她在给吴某兵做饭时将这些药全部放进去,以此毒死吴某兵和他的孩子。但当晚,这瓶药便被吴家人发现了,随后,苏红便交代了杜凤华给她安排的任务。
在此事发生后吴家人更加气愤,于是便商量着要教训教训杜凤华,于是,在苏红娘家人的劝说下,让苏红又回归了自己的家庭。并配合其丈夫上演了一出苦肉计,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22日深夜,已经43岁的杜凤华按照苏红的要求来到了指定的地点后,确实见到了早已等候在那里的苏红。但随后,苏红便将手中的石灰粉扬到了他的脸上,在视线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杜凤华紧接着便听到了有数名男子从草丛中冲出的声音,随后他便遭受了这些人的毒打,在毒打中,吴某兵等人便将他打死了。
次日,途经此地的村民便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走访的过程中便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同时也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经法医鉴定,杜凤华四肢存在骨折、脱位的情况,而其死因为遭受钝器伤害后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7日,吴某兵等8人悉数到案自首。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吴某兵等人为了发泄私愤,纠集他人,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了作案,存在预谋作案的情节,情节严重。在案发前,他们为了教训杜凤华,便提前准备好了木棍等作案工具,在主观上,吴某兵等人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意图,且提前埋伏,在死者来到案发现场后实施伤害行为,对杜凤华做出了故意伤害的行为,那么,他们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在法医检验中,死者的死因并非出现在致命部位,且吴某兵等8人所持凶器为木棍等,可以证明,他们在作案前所抱有的目的并非是杀害对方,而是以暴力伤害的方式来教训对方,所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在这8人中,除苏红外,另有4人因未实际做出伤害行为或情节轻微,在警方查明后将这4人释放。
剩余四人中,吴某兵和其兄长吴某富在实施伤害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是导致杜凤华死亡的直接原因。且二人中,吴某兵存在提起他人犯意的主观故意,在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吴某富起到了联系其他嫌疑人,对案件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两人系主犯。
而苏红虽然未做出伤害行为,但她在本案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将杜凤华引导至案发现场,对其视线进行干扰等,对案件结果的发生存在积极地推动作用。而吴某香在案件中起到了组织协调的作用,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较大的作用。
但被害人杜凤华在案件当中破坏他人家庭和婚姻的恶劣行为系引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在案件中他也应当为此承担部分责任,在量刑上便可以适当对四名嫌疑人从轻处罚。
最终,吴某兵和吴某富二人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均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吴某香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苏红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由于杜凤华的妻儿在案发时都在外地,而他所在的村中没有一人愿意为他收尸,直到警方联系上他的哥哥后,才为其草草地办理了葬礼,将其尸体掩埋在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