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大学生惨遭奸杀,28年后体内的DNA引出真凶
躲了这么多年,也该到了还债的时候了。
1992年,在南京一女大学生惨遭杀害,2020年2月23日,距离案发28年后,警方通过当年从死者体内的DNA引出真凶,至此“3·24南京医学院女生被杀案”的主犯麻继钢为其当年所犯下的罪恶进行偿还。
1966年10月,麻继钢出生在江苏徐州,但在其6岁之前却并不知道父母在哪里,也没有享受过父母的陪伴,一直生活在一个阿姨的家里。从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也没人注意他的学习。
直到6年后,他才知道这个阿姨是他奶奶的干女儿,而他也是有父母的孩子,而他的父母因工作繁忙的原因一直在淮安生活,于是他也就被奶奶带到了淮安,和父母团聚。而到了淮安之后,他在父母的家里发现还有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弟弟。
又过了两年,一家人搬到了南京生活,在那里,麻继钢才开始去学校学习,而这也就让他和自己的弟弟处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但自幼缺乏管束的他对于学校的环境很不适应,不仅难以在课堂内安心上课,学习成绩一直提不上去,而他还到处捣蛋,还带着其他小孩逃课出去玩。
于是,当家里收到了学校老师的反馈后,恨铁不成钢的父亲便时常用棍棒教育去对待做了错事的麻继钢,但这却并没有让麻继钢去反省自己。那时正处于叛逆期的麻继钢对家庭缺乏归属感,在做事上更是习惯以自我为中心,早年的时候,家里人也以为他只是贪玩了一些,但随后做的事情,却让他一步步走到了犯罪的地步。
他们一家的生活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比寻常人家要好上一些,平常父母给麻继钢的零花钱也足够他生活。但随后的一天,他和其他几个未成年人为了搞些钱花,便从库房里偷了一些铜块、铝块,随后更是找了个炉子,在一个废弃棚子里将这些“铁疙瘩”熔化后卖掉,而他从中分到的钱也只是拿来买了三个肉包子,从那之后,麻继钢也就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1982年4月,麻继钢因为WX了一名12岁的小女孩,被带到拘留了一段时间。次年,他伙同他人盗窃了来南京旅游游客的背包,而背包内装着价值2200元的摄影装备,1987年,麻继钢刑满释放回到了家里。
而此时已经成年的他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而他的父亲为了加大对儿子的管束,一方面将他安排到了自己手下的车队当学徒,学成之后麻继钢便上任成为了车队的一名司机。另一方面,父亲还为他安排了一门亲事,1990年,麻继钢与自己的妻子高某缔结了婚姻关系。
虽然两人的感情并不深厚,但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倒也和谐,与邻里之间的相处也比较和善,而这些改变也就使得他的家人和周围群众误以为他已经改过自新,想要踏踏实实过日子。但在1992年初,距离其刑满释放尚未达到五年,他却再次犯下了一场恶事。
1992年3月20日傍晚,麻继钢外出吃饭时喝了些酒,但酒足饭饱之后的他却并没有回家,而是向旁边的南京医学院,也就是现在的南京医科大学的方向走去,在路上还捡到了一根铁棍。
晚上10时许,大多数学生都已离开教学楼,而一名大四的医科学生林某独自留在自习室里看书学习。而当麻继钢发现独自在教室里看书的女大学生后,心底里便起了一股歹意,随后其手持铁棍走了进去。随后他以铁棍威逼、击打着对方,将其逼至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后,在那里麻继钢对林某进行了QJ的犯罪行为。
在遭受到对方的反抗之后,麻继钢便利用那根铁棍对林某进行敲打,最终将其杀害,而当他发现林某已经没了呼吸之后,担心事情暴露,便将其抛弃到了附近的一个下水道里,随后又将林某的随身物品抛弃到了另一处窨井内。做完这些后,麻继钢便逃离了现场,但在向校外逃窜时被巡逻的保安发现,而他的样貌也就被两名保安看到了一些。
次日,林某一夜未归的情况引起了室友的怀疑,在将这件事情上报,随后警方接到报案后,于24日发现了林某的尸体。同时,根据学校保安的描述,警方也做出了嫌疑人的画像,对嫌疑人进行悬赏通缉。法医在对尸体进行检验后确定,死者的死因为遭受钝器击打致使颅脑损伤,合并溺亡而死,也就是说若当时抢救及时,林某还是有活下来的可能。
虽然麻继钢与画像有几分相似,但他在家里受到的管束之严格也是周围邻里所熟知的,觉得他不像是有时间去做这种事情的人。再加上当时刑侦条件的限制,案件也就没有得到侦破。
1998年,老家在被拆迁后麻继钢一家搬到了九华山某小区,而他的父亲在退休之后也安排给他在公司里安排了一个更好的职位。但自从结婚以来,麻继钢和妻子一直没有要孩子,而这其中的原因便是麻继钢担心自己会被抓,而为了内心的安宁,还经常烧香拜佛。
2000年,在父母的催促下,麻继钢和妻子生育下了女儿,2020年时,他的女儿也考上了大学。2月22日,他问了女儿一个问题,那就是“口腔试纸擦拭唾沫后,能不能测到血型?”,得到肯定答复后,他隐约知道自己的末日要来了,和家人做了最后的告别,23日,警方找上了他的家门。
经DNA比对,麻继钢在1992年于南京大学对一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就此被揭穿,28年后,他就此伏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一己私欲,麻继钢手持凶器对被害人林某进行殴打和威逼,通过这种暴力的方式,致使对方在案发时不能对自己的安全做到保障。而麻继钢在遭受到对方的反抗时也表明当时他的行为是违背了被害人的真实意愿的,在做出不法行为后,他也就触犯了本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麻继钢遭受到了被害人的反抗,为制服对方并防止自己对其施加伤害的行为被他人发现,麻继钢利用铁棍对林某进行敲打,最终导致被害人昏迷。随后其又担心自己的罪行败露,为掩盖事实真相便将林某抛弃至窨井,使其处于溺水状态,最终导致了被害人身亡结果的发生,此时,他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且案发时距离其刑满释放尚未超过5年,也就是说在案发时其属于累犯的身份,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量刑上便应该对其从重处罚。
2020年10月14,法院一审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QJ罪判处麻继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林某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2021年1月19日,二审维持原判,6月10日,麻继钢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