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小偷盗窃被丈夫捅死,妻子一看惊慌失色:这不是我的情人吗
谎言也许能让人躲过一时的追究,但是撒谎一定不是长久之计。在丈夫面前撒谎迟早有瞒不住的一天,在警方面前撒谎,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不攻自破。
江苏扬州的马女士偏偏以为自己拥有这样的聪明才智,以为自己既可以骗过丈夫又可以骗过警方,最后两头空,不该瞒的事情,终究是一件都没有瞒住。
马女士与丈夫老章两人结婚已经有些年头,夫妻感情也算是比较和睦。马女士年轻的时候是有几分姿色的,老章那时候什么也没有,但是胜在为人实诚,不像有些人一样花里胡哨,马女士觉得和他在一起可以好好过日子,所以最后就结婚了。
最开始那几年,他们俩的日子确实相当艰苦,两个人开一个小烧烤铺子,没日没夜地忙,好在生意越来越红火,这个小铺子慢慢做大了。在这之后他们就开了一家烧烤店,后来又开了一家分店,夏天的时候生意非常火爆。他们俩的生活质量也是慢慢越来越高。
都说夫妻应当同甘共苦,他们一起走过了最艰苦的岁月,应当一起享受生活,不过这时候两人却慢慢有了分歧。马女士还是比较喜欢自由的状态,认为家里面最需要的就是一辆车,这样回家的时候方便,开出去别人也知道他们挣了钱,平时要买点什么东西也很方便。
但是老章是实干派,踏实派,觉得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买房,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再谈其余的事情也不迟,两人一直商量不好,最后老张擅作主张买了套房子,车子的事情就搁置下来了,马女士从此之后对老章很有意见。
两人的感情正是脆弱的时期,偏偏有一个男人在这时候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冯某。马女士那天想要回趟老家,自己家里又没有车子,最后只能坐别人的车回去,冯某在这时候出现,颇有雪中送炭的意味。
他一生自由潇洒,颇会些花言巧语哄女人开心,马女士坐了一回他的车子之后便与他好上了,再回家时对老章的态度更加不同以往。
2017年11月8日,马女士在烧烤店二楼与别人打电话,电话还没挂断就听到一楼发来剧烈的响声,似乎有人在打斗,她问老章发生了什么事,得到的回答是“有小偷来偷东西,已经被我制服了!”
马女士感觉害怕,但是又担心老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最后还是决定下楼看看情况,这一看,便发现地上躺了一个人。他一动不动,四周都是血迹。马女士当下想的是丈夫下手太重了,结果走到跟前一看,这不就是自己的情人冯某吗?
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老章一直看着她说“这就是个小偷,被我制服了”,马女士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她没有想到冯某会就这样被丈夫打死在面前。死了人当然不是小事,周围邻居很快就有人报警了,在面对警方时,老章一直称自己打死的是一个小偷,小偷是在反抗过程中被他打死的,他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法律,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就算冯某真的是在烧烤店里面偷东西,但是也罪不至死,所以按照老章的说法,他也应该是属于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是老章是否真的是防卫过当呢?警方在对冯某的尸体进行了检查之后发现老章下手很重,在冯某脑门上重击了很多下,如果仅仅只是一个小偷,他不应该会下此死手,所以他的说法并不可信。
尽管老章和马女士统一口径称冯某就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偷,但是民警在附近稍一走访调查就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冯某不仅与他们认识,而且与马女士的关系还非同寻常。得知警方已经掌握这一线索,马女士也便不再隐瞒,而老章也终于承认自己并不是失手杀人。
原来老章并非不知道妻子与冯某的关系,最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冯某是好心,结果他来自己店里的时间越来越多,与妻子之间甚至当着自己的面眉来眼去,他看得十分窝火,又一直找不到有力的证据。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妻子突然多了一个奢侈品包包,她对自己说是买的高仿货,结果老章在包里面却发现了专柜出具的发票凭证,付款人明明白白地写着冯某的名字。对一个男人来说,女人就是自己的尊严,其他男人觊觎自己的女人就是在践踏自己的尊严,所以他无法忍受。
后来老章与马女士闹了几次,甚至带着她回她的娘家接受了一顿批评,马女士终于愿意承诺与丈夫好好过日子,结果在事发当天,老章又看到冯某的车子停在自己店面附近,而马女士又跟自己撒谎说不在店子里,其实却明明在二楼。老章一想到他们合伙耍自己就觉得怒不可遏。
看着偷偷溜进一楼的冯某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冲上去将他打死了。她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于死刑慎用原则,像老章这种因为情感纠纷而导致的杀人一般不判死刑,但是他最后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不纯粹的感情不会换来稳定的婚姻,马女士最后虽然没有负刑事责任,但是以他为中心的两个男人最后都落得如此下场,想必她自己也是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