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女魔头”马艳红:颜值出众生性风流,靠漂亮脸蛋连杀4人
人们总说玫瑰都是带刺的,以此来隐喻美好的事物总是难以亲近,想要接近美丽的女人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有的玫瑰不仅带刺还有毒,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1967年,马艳红出生在黑龙江佳木斯一个贫苦家庭,她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拥有不一样的人生,因为家境的贫寒根本不足以遮挡她出众的美貌。人们常说她投错了胎,因为她天生就是一副会享福的模样。
马艳红深知自己的美貌是一种人生优势,所以不愿意美丽却平庸,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嫁入了当地一户有钱人家,不用再像父母一样整日劳作,每天都在家里享清福。
不过在村子里面再有钱毕竟也是在小村子里面,每日清闲却无聊,马艳红不满足于这种生活,开始不断地打扮自己,听到的赞美越多她就越开心,男性的目光越热烈她就越觉得有意思。
颜值出众但是风流成性,时间一久,她在当地的名声急速败坏,丈夫家十分注重面子,总觉得有一天她会做出不守妇道的事情,于是与她离婚。
这段婚姻结束之后,她带上离婚得来的财产孤身前往沈阳做生意,但是她既没有门路也没有经商头脑和人脉,做生意自然是亏本,最后还背负了很多债务,这个时候她的心思已经完全变了。
那时候她租了一个房子,房东一家三口就住在楼下,以她的处境,很少有人愿意租房给她,因为明知道她很难交付房租,但是她长得好看,一双眼睛楚楚动人,给自己编造了一个极为悲惨的身世,称丈夫抛弃了他,房东和妻子十分心软,最后决定将房子租给他。
房东的经济条件确实宽裕,所以有时候她交不上房租也可以给她宽限,有时候还会请她一起吃饭,但就是这样善良的房东最后却被马艳红残忍杀害。
1994年8月26日,马艳红就像往常一样到房东家里吃饭,趁着他们一家三口都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她将大量安眠药粉末放在了水杯里面,在他们全部昏迷的时候将家里所有值钱的物品全部搜走,就在临走的时候,她又觉得自己走了很快就会被警察找上门,于是索性将房东一家三口全部杀害并分尸,分多次抛尸野外。
当年的交通并不发达,马艳红抛尸的地点选在荒郊野岭,房东一家三口都被杀害,短时期内也没有人找他们,所以马艳红拿了钱就跑了,并没有被人发现。
直到这一年的9月份,才终于有人发现了马艳红抛下的碎块,报警之后警方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才终于将人体拼凑完成,随后又费了很大功夫才确认死者的身份信息,经过走访调查,警方确认了马燕红的嫌疑,但是由于刑侦技术落后,所以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马艳红的踪影,警方随后发布了悬赏通缉令。
马艳红知道自己已经被通缉,所以改名换姓为“任秀娥”,又在另一个地方租了一间屋子。这一次之后她觉得这是条可行之道,于是将自己的精力完全放在了寻找有钱人身上,仗着自己漂亮,她认为通过婚姻介绍所就能找到完美的下手对象。
对自己的经历进行一番包装,马艳红以任秀娥的身份在一家婚姻介绍所进行了登记,像她这样漂亮的女性对介绍所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最好的资源,所以红娘很快就给她进行了匹配,将经济条件优越但是离过一次婚的董某介绍给她。
董某对马艳红可谓是一见钟情,对她是鞍前马后,十分殷勤,马艳红也顺势接受了他的所有好,假如她与他结婚,两人也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可马艳红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杀人取财。
所以当董某对她完全信任并与她同居之后,马艳红通过花言巧语得知了董某的钱放在哪里,然后在1995年6月2日故技重施,下迷药将董某迷晕,随后将钱财取走并杀人分尸。
她通过杀人换来的钱财沾满了鲜血,但是她不仅不觉得残忍,反而花得心安理得,甚至又在寻找着作案的目标。如果不是桦川县一位大娘看到了通缉令上面的画像并进行了检举,也许还会有下一位受害者惨死她手。
警方接到线索之后在多地银行进行蹲守,最终将其抓获,看到警方之后,这名拥有花容月貌的女子显得十分淡定,似乎早就明白自己已经是一名亡命之徒。
她劫财杀人,已经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马艳红谋财害命,先后杀害4人并进行分尸,手段极为残忍,性质极为恶劣,不管从动机、手段、后果来看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仍有作案风险,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处她死刑。
就算拥有出众的美貌,马艳红最终还是穿着囚衣倒在了刑场,因为长得漂亮是一种优势,但是心肠歹毒却注定最后只能作茧自缚,若她能够明白这一道理,那4人不会死去,她的人生也不会走入这般田地。
(《佳木斯“女魔头”马艳红:颜值出众生性风流,靠漂亮脸蛋连杀4人》中所用图片皆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