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立案难,确保数据真实,应由上级法院统一立案或第三方立案
2024年7月12日,最高法院举行司法审判数据会商,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出,要坚定不移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止以诉源治理为名变相控制立案。对当事人、律师反映的立案登记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一查到底。
这已经是自从2015年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不知多少次最高法院公开强调“坚定不移”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查处”各种变相不立案了。
2023年1月18日,最高法院不惜用最严厉的“最严标准、最高要求、最强措施”措辞,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做到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建立全国法院“不立案”日督办、周通报机制,对发现的压案不立、抬高门槛、超期审核等问题进行专项通报、“点名”批评、督促严查严改。
2023年5月至7月,围绕“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及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课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全国法院开展了深入广泛调研,形成了《'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及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调研成果》,发布在“人民法院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号上。
“调研成果”发现,“一是月末、季度末'控制收案'问题。二是接收起诉材料但不正式立案,存在'压案不立'问题。三是年底劝说当事人撤诉、年初再重新立案问题。四是二审立案周期长、流程不透明的问题。”
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针对各类变相“不立案”问题,加强常态化立案监督,一批不立案、超期立案问题得到有效纠正。”;“优化考评指标,充分运用案件比、访案比等指标,防止“程序空转”,从根源上预防和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研发'案件码',将审判流程管理职能延伸至接收起诉材料阶段,紧盯新指标体系试点各地法院月末、季末、年底立案情况,开展常态化'不立案'监测预警。”
关于立案难的专题调研已经一年过去了,可立案难问题解决了吗?从最高法院还在开会强调“坚定不移”、“坚决查处”看,问题并没有解决;从各地律师自媒体上至今不断发布的各种不立案的奇葩理由看,问题并没有解决;从烟语君亲身经历的立案遭遇看,问题并没有解决。
烟语君关注了一个律师公号,经常看到律师搜集的各地法院驳回立案申请的奇葩理由,五一放假、对方联系不上、被告同意协商、起诉材料字体不符合要求、本院案件太多等等,都成了不立案的理由,有的干脆不写理由了,直接就是“审核不通过、下周再提交”。
在本号文章的留言区,有位实名律师的留言是,“我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立了个案件,我家宝子一岁六个月了才开庭,开完庭才收到司法系统发来的转立案信息......”
有网友的留言是,总共几万元的案子,调解了半年,立案又花了几个月,突然发消息来开庭,然后下午二点半开庭,上午十一点通知交费;但凡起诉立案庭就委派特邀调解,调解不成,委派乡镇综治中心调解,然后就没然后。有人的走关系立案,没人的石沉大海,能闹的也能进入诉讼只占交诉状的十分之一,能开庭的三分之一,都忙了一圈,不属于法院管辖驳回,引导调解的撤诉调解;一个案子在法院待了一年,一点立案信息没有,更离谱的是显示诉前调成功调解了而原告自己都不知道,离谱的是被告都不知道被起诉......
为何会出现立案难?有网友直言,因为各地法院为了应付考核数据。因为上级法院设定了考核目标,要求提高诉前调解率、案件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审理天数、案件比、万人案件起诉率等等。
考核业绩在同级法院之间排名、在本院法官内部排名,名次靠后的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影响提拔,名次靠前的表彰,而提高考核业绩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减少案件的立案数量。案件少了,意味着各种考核数据的分子小了,自然也就分数高了。
于是,各个法院在考核利益的驱动下,就有了内部一致的充分的各种不立案的动力,不惜不顾什么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困难等等。
如此的不按法律规定执行、一个法院一个标准、一个立案法官一个标准的局面,不仅造成了当事人、律师的严重司法困局,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而且造成了司法统计数据的严重失真甚至,造成了不同法院之间的逆淘汰。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法院,不仅考核数据落后,而且还要承担更重的审判任务,最后不得不也学会了变相不立案。
例如,今天,一律师的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段对话,“法官问:原告律师,侵权行为地是浦东,为什么不去浦东起诉?我听了很懵逼,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口一说:听说静安法院效率更高,我就来了。法官当场就乐了:怪不得这个月我有10个侵权案子。”
基于以上事实及现状,网上有人提出了建议,为了保证立案登记制的落实,为了保证司法数据的真实性,为了创造不同法院之间的考核公平,应该建立上级法院统一的立案登记机制,或是将立案工作剥离法院,交给法院之外的行政服务中心行使。
实践已经证明,只要法院控制或限制了立案数量,就会直接形成有利于自己考核业绩提升的实际效益,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基本的道理是,考核者和被考核者,不能是一家。长期以来,为何最高法院屡次三令五申、措辞措施再严格,变相不立案现象都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各地法院争相发明变相不立案的理由,甚至是公开的“躺平”不立案,原因就在这里。
烟语君亲戚四月份网上立案审查通过的案子,经过跑到法院催促,早就经过了一个月的诉前调解(压根也没组织过调解),终于由诉前调解转成等待立案阶段,打了12368,甚至几次去法院催,立案人员都是直接答复,需要等待立案,什么时间能立案不知道......
如此控制立案取得的司法数据,还有什么意义呢?期待最高法院改变目前的本院审判、本院立案的工作模式,从制度改变上治理变相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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